• 兒童青少年福利 2020/1

兒少機構離院院生協助計畫

  • 捐贈單位:慶寶勤勞基金會
  • 執行/合作單位:慶寶勤勞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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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容因為父親過世、母親生病無法照顧他,從三歲開始安置於育幼院中,不僅在課業上有所努力,更時常回育幼院協助各項事務。平時在學校人際狀況良好,對於大學生活適應佳,目前就讀國立大學,在學校圖書館工讀及不定時的假日水電兼差,以減輕經濟負擔。

慶寶勤勞基金會為協助失親、家庭功能不彰、受虐之兒少安置機構 院生離院後得以自立生活,持續升學,促使能迅速投入就業,並對社會有所回饋及貢獻,規劃針對兒少安置機構院生進行長期助學及生活補助,以協助持續升學。

一、補助項目及資格

  • 補助對象:機構離院升學至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之離院院生(不得為在院生)。
  • 學業成績: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 德育成績:70分以上或無負面評語。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需提供證明,如經濟確屬弱勢而未達法定清寒標準者,由機構詳述家庭經濟狀況並簽章以茲證明。
  • 由機構推薦表現優良、有學習熱誠之院生(每家兒少機構限推薦兩名院生),並由本單位業務承辦單位審核,確認申請者確實符合本助學金條件。

二、補助項目

  • 學雜費(中低及低收入戶已領取政府補助者或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課輔費(學校晚間課後輔導)。
  • 書籍費(教科書、參考書及講義)。
  • 制服費(限新入學學生申請)。
  • 文具費(限就學必需使用之文具)。
  • 早餐費。
  • 營養午餐費(已接受其他公私立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雜費(實習實驗費、家長會費、班級費、冷氣費)。
  • 租屋補助(學校宿舍或在外租屋費用)。
  • 生活補助(學生於機構外獨立生活費用,凡續獲獎生(之前有獲獎過)申請生活補助者,前一學期需回機構進行志願服務至少兩次,首次申請的學生則無此限制)。


本計畫於2020年起開始推動,截至2023年累積補助69人次、94萬元。

2024年上半年-兒少機構離院院生協助計畫

2024年上半年-兒少機構院生逐夢獎勵及參訪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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